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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实操规范,要求券商与基金规范开展与三方平台转接渠道相关合作

财联社深度·2026/9/4 10:38:40🔗 原文

📋总体概括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实施前夕,监管向证券基金机构通报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转接渠道合作的实操规范。通报以合规与安全为主线,细化风险分级评估、备案、报告、检查全链条要求,要求机构严格审慎评估平台合作,评估结果需分管负责人、首席信息官、合规负责人、总经理等管理层签字确认,并把投资者权益保护贯穿合作全流程,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监管基调明确为「规范不是限制」,平台可继续提供流量展示等技术服务,但不得越位介入金融业务。

关键信息

  • 距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实施不足一月,监管向证券基金机构明确三方平台转接渠道合作实操规范
  • 监管细化风险分级评估、备案、报告、检查全链条要求,将投资者权益保护贯穿合作全流程
  • 评估需关注平台是否介入业务环节、是否混淆服务主体、是否保障数据安全、收费是否质价相符
  • 评估结果须由分管负责人、首席信息官、合规负责人、总经理等管理层签字确认,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 监管基调为「规范不是限制」:平台可保留流量展示与用户引导的技术服务价值,但不得越位介入金融业务

🔥犀利点评

这纸通报的关键不在条条框框,而在签字确认这个细节——把合规责任直接钉到总经理和高管个人头上,机构再想睁只眼闭只眼地靠流量平台导流躺赚,就得掂量掂量自己的乌纱帽了。互联网平台这些年借转接跳转打擦边球、模糊持牌与非持牌边界的日子到头了。所谓「规范不是限制」是给平台留了技术服务的饭碗,但本质是权责切分:流量归流量,金融归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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